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会编辑:发布日期:2023/05/25浏览量:10

各院部、处室、中心:

近日,山东省教育工会下发《关于推荐申报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现将推荐申报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指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力,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须具备全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六有”标 准 (见鲁教工〔2022〕9 号文),工作室名称应当体现领衔人姓名。

2.创新团队须有效运行 3 年以上。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工匠、名师等优秀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4.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有取得市级以上专业学科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的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教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不在此次选树之列。

二、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在前期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数量和工作要求,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确保申报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

三、推荐数量

各部门根据申报标准条件进行推荐,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每个院部、部门限申报各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学院将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择优上报。

四、申报材料

1.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1,加盖公章并扫描,报送word 和 PDF 两种格式电子版);

2.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 提纲见附件 2,加盖公章并扫描,报送word 和 PDF 两种格式电子 版);

3.证明材料(扫描后,按照序号命名打包,报送 PDF 电子版):

( 1 ) 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管理办 法和组织机构;

( 2 ) 领衔人获得荣誉的证书或文件;

( 3 ) 创新工作室技术创新成果及创造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 4 ) 培养人才具体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何时晋升为何种等 级、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4.视频资料。展示工作室的场所、设置、标志、创新成果等,不超过3分钟 (报送电子版)。

推荐人需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6月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并扫描,报送 word 和 PDF 两种格式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报送PDF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扫描后,按照序号命名打包,报送 PDF 电子版)发送至工会OA邮箱

联系人:解强、吴春雷,联系电话:86051608。

 

附件:1.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工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