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山东省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会编辑:发布日期:2023/11/08浏览量:10

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差额推荐2023年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推荐“2023年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及范围

  

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推荐人选,应从各级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竞赛参赛人员中择优推荐。(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包括省总工会及各地、各单位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之间开展的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1.各单位推荐人选应为各级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人员,以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奖职工为主,代表青岛市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人员优先推荐。

2.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不在推荐范围。

3.已通过省产业工业或省直大企业工会等渠道推荐的人选,以及2021年、2022年已公布为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标兵个人的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方式

各部门初选,学校择优向青岛市总工会推荐,市总工会择优向省总工会实行差额推荐。

三、推荐数量:

    学校向青岛市总工会推荐1-2人。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经集体研究后,择优向学校推荐1人。于11月9日14:00之前将附件《2023年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发送到工会OA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解强、吴春雷,86051608。

附件:《2023年山东省新时代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标兵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工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