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
近日,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开展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鲁教工〔2022〕9号)。决定选树山东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指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力,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须具备全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六有”标准(参照附件1,鲁教工〔2022〕9号文《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开展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
2.创新团队须有效运行3年以上。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工匠、名师等优秀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4.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有取得市级以上专业学科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的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2);
2.山东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参考提纲见附件2);
3.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后,按照序号命名打包):
(1)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2)领衔人职称、技术等级证明,获得荣誉的证书或文件;
(3)创新工作室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室成员2020年以来的研究项目证明文件、创新成果获奖证书或文件、专利证书等材料;
4.视频资料。展示工作室的场所、设置、标志、创新成果等,不超过3分钟(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数量
各部门根据申报标准条件进行推荐,“山东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每个院部、部门限申报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学院将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择优上报。
四、工作要求
1.省教育工会将根据条件择优比选评定一定数量山东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各推荐单位请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工会OA邮箱。
附件1:鲁教工【2022】9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开展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附件2:申报表、参考提纲.docx
工 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