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中心:
近日,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申报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齐鲁工匠”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总工会、集团工会通知要求,现就申报 2022 年度“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第五届“齐鲁工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室已经有效运行3年以上,且领衔人为从事一线工作的劳模和工匠人才。
2.原则上从已命名的集团、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中择优申报,工作室名称应当体现领衔人姓名。
3.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专门研发机构不得申报。
4.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创新成果奖、国家专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不在推荐申报范围。
(二)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在前期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数量和工作要求,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确保申报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
二、“齐鲁工匠”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一)推荐范围
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突出“十大创新”,注意推荐数字变革创新比较集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行业领域一线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标准条件
1.符合以下标准条件可以推荐申报“齐鲁工匠”:
(1)具有优秀品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3)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智能制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注重荣誉基础。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类奖项或称号的,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原则上从已公布为市级工匠的人选中择优推荐,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在招才引智工作中自省外引进的一线高技能领军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自省外乃至海外、在省内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一线高技能人才,可以申报推荐。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数量
各部门根据申报标准条件进行推荐,“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齐鲁工匠”每个院部、部门限申报各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学院将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择优上报。
(二)申报方式
按照附件有关要求,推荐人需准备相关材料,于4月20日下午4点前由院部、部门打包发送至工会OA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推荐人选,并按照推荐标准、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工匠精神、优秀品格、技艺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情况认真审核,从严控制标准条件,确保推荐出高质量人选。
(二)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在网络投票环节有刷票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推荐申报材料目录及有关要求和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工作联系人:吴春雷,联系电话:86051608。
附件:附件1:第五届“齐鲁工匠”推荐申报材料清单、汇总表.doc附件2: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材料清单、汇总表.doc
工 会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