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各处室、中心: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优秀人才在集团改革创新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团结动员集团全体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为集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集团工会决定,在 2022 年集团年度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根据集团工会《关于申报评选集团劳动模范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和数量
(一)申报评选范围。学院在职人员,侧重教学、科研等一线教职工。
(二)申报评选数量。各二级院部、部门至多申报1人。学院将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进行研究后择优推荐至集团。
二、申报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进取,作风扎实,主人翁意识强,能够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创业,表现突出;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业务知识熟练,操作技能精湛,积极传授经验,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职工群众普遍认可,威信较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
(三)在落实集团、学院部署要求,弘扬奋斗精神,崇尚真抓实干,
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勇于创新,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纵深突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卓有成效地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
新,服务创新活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五)获得过国家、省、市级颁发的技术奖项,相关创新成
果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国家、省、市级颁发
的荣誉称号;
(七)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月9日(明天)八点前,将申报表经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将附件《集团劳动模范申报表》原件扫描件(JPG格式)及电子版(word 格式)统一报送至工会OA邮箱,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暂由申报院部留存备查。
联系人:解强、吴春雷
工 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