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的统一要求,经学院党委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捐款原则: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2、捐款数额参照表
岗位 | 捐款额(元) |
副厅 | 700 |
正处 | 350 |
副处 | 250 |
正科 | 180 |
副科 | 130 |
科员 | 90 |
专业技术人员 | 90-350 |
其他 | 20-50 |
3、请各部门工会组长参照捐款数额表,填写《2016年“慈心一日捐”捐款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28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统计表纸质版(捐款者签名)交至工会办公室(办公楼207),统计表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会OA邮箱。
4、个人捐款将从12月份工资中扣除,捐款金额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学院总的捐款项将由财务处统一汇到集团指定账户。
工 会
2016年11月22日